百菌清PD86168
- 登记证号
- PD86168
- 农药名称
- 百菌清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油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安阳市安林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3-27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百菌清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林木 | 病害 | 200-250毫升/亩 | 超低量喷雾或喷烟 |
1. 于病害发病前或初期用药效果最好。 2. 大风天气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百菌清原药和助剂等组成的杀菌剂,主要为保护作用,兼有治疗作用,能有效防治林木病害。
1.本品不能用水稀释,也不能用常规喷雾,以免造成药害。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为有毒易燃品,不能与明火接触。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梨、柿、桃、梅、苹果树和海桐对本品敏感,避免药剂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本品无明显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如发生过敏可给予抗组织胺或类固醇药物治疗。 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无特效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可催吐、洗胃。 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易燃、有毒,贮运时注意防火,禁止暴晒,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贮运时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