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120547
- 登记证号
- PD20120547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宇龙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3-27
- 批准日期
- 250克/升
- 备注
- 2022年12月30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省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2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2500-4500倍 | 喷雾 |
1.本品在叶片始见病斑时施药,隔10-14天施一次,连喷2-3次。 2.遇降雨时,雨后及时补喷。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杀菌剂,对苹果树的斑点落叶病有防治效果。
1.产品在苹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产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 3.配药施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 4.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5.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勿将药剂及废液弃于池塘、河流、湖泊中。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皮肤。 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5.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暗处,不能与碱性物质、食品、种子饲料混运同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