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120528
- 登记证号
- PD20120528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浩德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3-27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黄瓜 | 蚜虫 | 4-6克/亩 | 喷雾 |
本品应于蚜虫初发期用药,喷雾要求均匀周到。配药时最好采用二次稀释法兑水,使药剂能充分溶解均匀;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吡啶类化合物,除了具触杀和胃毒作用外,还具有较强的内吸渗透作用,能渗透进入植物和昆虫表皮,干扰害虫神经,导致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对黄瓜蚜虫有较好防效。
1.本品对鸟、鱼、蚕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在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勿在桑园附近使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地下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完毕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4.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他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本品在黄瓜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7次,安全间隔期为1天。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
1.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4.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注意防雨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