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噻嗪酮PD20120524
- 登记证号
- PD20120524
- 农药名称
- 吡虫·噻嗪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3-27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8%
吡虫啉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40-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在稻飞虱发生初期施药,每隔7-10天喷药一次,可喷2次,喷雾应均匀周到。 2.本品对白菜、萝卜等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暂缓施药。
本品是吡虫啉与噻嗪酮复配的低毒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防治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效果。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产生抗性。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为:头昏、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误食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催吐(清醒者)。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