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炔螨特PD20120522
- 登记证号
- PD20120522
- 农药名称
- 阿维·炔螨特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6%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康禾立丰生物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3-27
- 批准日期
- 56%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3%
炔螨特55.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2000-25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在红蜘蛛发生初盛期施药,每隔15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1-2次。 2.稀释农药时应充分搅拌,喷药时柑橘树要全部喷到。 3.避免正午高温时段喷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4.本品对梨树、柑橘春梢嫩叶25厘米以下的瓜、豆、棉花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本品是阿维菌素和炔螨特复配而成的杀螨剂。持效性较长久、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和渗透传导作用,对成螨、若螨有效,适用于柑橘红蜘蛛的防治。
1、本产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如穿防护服,戴防护面罩及手套等。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应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炔螨特中毒,立即饮下大量牛奶、蛋白或清水,对症治疗,不要引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