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120443
- 登记证号
- PD20120443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3-13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2年12月30日,增加葡萄白腐病、西瓜炭疽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炭疽病 | 20-33.3毫升/亩 | 喷雾 |
| 烟草 | 赤星病 | 20-33.3毫升/亩 | 喷雾 |
| 葡萄 | 白腐病 | 4000-6000倍液 | 喷雾 |
| 西瓜 | 炭疽病 | 17-20毫升/亩 | 喷雾 |
| 香蕉 | 叶斑病 | 2400-3600倍液 | 喷雾 |
1.于病害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间隔7—10天使用1次,连续使用2—3次,烟草推荐用水量30—60公斤/亩,西瓜推荐用水量30—50公斤/亩,或按照田间实际情况用水。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香蕉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烟草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葡萄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西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药剂可以通过根、茎、叶迅速进入作物全身杀死潜入病菌。用于防治香蕉叶斑病、烟草炭疽病和赤星病、葡萄白腐病、西瓜炭疽病。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2.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3.本品为悬浮剂,最好进行二次稀释后再使用。4.本品不宜与铜制剂等物质混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连体防护服、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如误服送医就诊,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贮运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干燥、通风和避光。不能在低于10℃和高于30℃的环境中长期贮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粮食等混合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