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幼脲PD20170490
- 登记证号
- PD20170490
- 农药名称
- 灭幼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邹平德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3-8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幼脲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金纹细蛾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1. 本品应于金纹细蛾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昆虫生长调节剂,其作用机理为抑制卵、幼虫以及蛹表皮的几丁质的合成,使昆虫不能正常蜕皮而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对苹果树金纹细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育期妇女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 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2.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请医生对症治疗; 3.误服中毒:携此产品标签急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