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170486
- 登记证号
- PD20170486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1%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3-8
- 批准日期
- 41%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5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4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每亩兑水30-40公斤将药液均匀喷雾在杂草茎叶上。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用药。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通过茎叶吸收,传导至植物体各部,用于防除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 3.使用本品应做好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身体裸露部位。 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 5.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本品对金属制品有腐蚀性,贮存和使用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容器。 8.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勿倒置。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