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斜纹核PD20170469
- 登记证号
- PD20170469
- 农药名称
- 氟啶·斜纹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亿PIB/毫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3-8
- 批准日期
- 6亿PIB/毫升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脲1.5%
斜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6亿PIB/毫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斜纹夜蛾 | 40-70毫升/亩 | 喷雾 |
1.于斜纹夜蛾低龄幼虫高峰期用药。 2.每亩用本制剂40~70ml兑水50~60公斤喷雾,在使用时喷洒均匀周到。 3.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品由氟啶脲和斜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复配而成的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斜纹夜蛾,对作物安全性高。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烧毁或掩埋。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止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器具,桑田和蚕桑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不会引起中毒。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若误食中毒,应立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叶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