蟑香WP20120032
- 登记证号
- WP20120032
- 农药名称
- 蟑香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蟑香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8%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康达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23
- 批准日期
- 8.8%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右旋苯醚氰菊酯8.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蜚蠊 | / | 点燃 |
1、使用前 ●每单盘适用于5~6平方米房间,使用房间高度在2.6米以内,如房间面积大,需酌情增加使用数量。 ●应先关闭门窗,对各种门缝、窗缝、通风口要封严,以防药气散失及蟑螂从缝隙逃脱。 ●敞开室内各种家具厨门、抽屉及洗涤池盖等,以使药气进入各个角落,并将藏匿其中的蟑螂驱出杀死。 ●蟑螂被驱出洞穴后,有一定的兴奋期,请将食品移出施药场所或加盖,以防蟑螂受药后乱爬而污染食品。 2、使用时 ●将蟑香点燃,插在接灰盘上,放在室内中央,远离易燃物品。 ●点燃蟑香后,人、畜应立即撤出施药场所,不可在施药场所逗留活动。 3、使用后 ●点燃2~3小时,打开门窗通风排气后,并立即清扫死亡或昏迷的蟑螂及其它害虫,收集后装入垃圾袋,并封口。 ●为更好驱杀室内蟑螂,可在15天后再施药一次。
1、采用“烟雾熏杀”方式,可同时驱杀藏匿在缝隙、角落的蜚蠊(俗称蟑螂)。 2、点燃蟑香2小时后,即可发挥驱杀蟑螂的功效。 3、适用于深受蟑螂危害的厨房、餐厅、浴室、储藏室等场所。 4、盒内附有接灰盘,方便使用。
1、点燃使用时请远离易燃品,并注意防火安全。 2、使用时,人、畜应立即撤出施药场所,再次进入房间时要注意充分通风,并及时擦拭房间物体表面。 3、开封后未用完的蟑香要注意封好保存,一旦受潮,请放在通风处吹干其效果不变,忌用高温烘烤。 4、盒内塑料盘请勿接灰。请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5、易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用完本品后请用肥皂洗手,对鱼、家蚕有害,使用时请将其移出施药空间。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本品不可吞服,若发生误服或不良反应请立即携标签就医。
1、请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 2、储于阴凉、干燥处。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一起存放运输。 4、勿近火源,防止暴晒和雨淋。 5、轻装轻卸。
连续燃点时间≥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