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嘧磺隆PD20120321
- 登记证号
- PD20120321
- 农药名称
- 甲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17
- 批准日期
- 9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嘧磺隆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无
本品是磺酰脲类内吸性除草剂。其制剂能抑制植物和根部生长端的细胞分裂,从而阻止植物生长,植物外表呈现显著的红紫色、失绿、坏死、叶脉失色和端芽死亡。防除一年生、多年生阔叶草,禾本科杂草及灌木,主要用于林地,伐后林地清理,休闲非耕地除草灭灌。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接触本品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防毒口罩,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 2.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漏,防尘。 3.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 4.不慎着火,应立即切断火源,应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 5. 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孕妇及哺乳期女性避免接触此药。
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微的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该药无解毒剂,要到医院对症治疗。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