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嘧磺隆PD20120297
- 登记证号
- PD20120297
- 农药名称
- 甲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17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森林防火道 | 杂灌 | 700-2000毫升/亩 | 喷雾 |
1.在杂灌、杂草旺长初期按推荐剂量茎叶喷雾。 2.用于开辟防火道除草,不得用于农田、果茶园、沟渠、田埂、路边、抛荒田等。 3.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芽前和芽后灭生性除草剂,可防除森林防火道杂灌。
1.本品容易污染水源,慎重施药。不可直接用于湖泊、溪流和池塘。2.在桑园附近和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3.该药对门氏黄松、美国黄松等有药害,不能使用。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等。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6.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倒入水田、湖泊、河川。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避免药液漂移临近的作物田。9.施药后杂草灌木成片枯死后,注意防火。
对皮肤、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食,立即带标签就医,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远离火源或热源。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粮食、饮料等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