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20294
- 登记证号
- PD20120294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保定市亚达益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17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红蜘蛛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红蜘蛛始盛期用药,喷雾要均匀周到,严禁雨天用药。2.本品见光易分解,应在早晚使用。3.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及熏蒸作用。对棉花红蜘蛛有较好的防效。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操作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 2.本品对鱼、水生生物和家蚕和鸟有毒,养蜂地区及开花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禽鸟类自然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 4.剩余药液不要污染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就医。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携带标签就医,清醒着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喂任何东西。避免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种子、饮料、粮食、饲料及其它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