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五氟磺·硝磺草PD20220022
- 登记证号
- PD20220022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五氟磺·硝磺草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16
- 批准日期
- 7%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5.5%
五氟磺草胺0.4%
硝磺草酮1.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350-550克/亩 | 药土法 |
1.本品于移栽后5-7天水稻秧苗返青后施药; 2.施药后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 3.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4.移栽水稻缓苗不充分时勿用药;勿超剂量使用;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 硝磺草酮对部分籼稻及其亲缘水稻品种安全性差,大面积推广使用前建议先开展安全性试验;
本品是丁草胺、五氟磺草胺和硝磺草酮的混配制剂,丁草胺属于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是杂草幼株肿大、畸形、色深绿,最终导致死亡。五氟磺草胺是三唑嘧啶磺酰胺类除草剂,通过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后导致蛋白质合成受阻,最终导致细胞分裂受抑制,从而发挥除草作用。硝磺草酮是一种能够抑制羟基苯基丙酮酸酯双氧化酶(HPPD)的芽前和苗后广谱选择性除草剂,可有效防治主要的阔叶草和一些禾本科杂草。推荐剂量下使用,对水稻安全。
1.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长衣、长裤、口罩、手套、鞋子等。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 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环境污染。 3.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 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6、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严格按照标签推荐方法使用。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吸 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误 食: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 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专用车辆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