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120285
- 登记证号
- PD20120285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中迅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15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梨树 | 黑星病 | 6000-7000倍液 | 喷雾 |
| 芹菜 | 斑枯病 | 35-45克/亩 | 喷雾 |
| 苦瓜 | 白粉病 | 70-100克/亩 | 喷雾 |
1、防治梨树黑星病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每隔7-10天喷药一次,连续喷3次;病害流行期视病害情况可适当增减使用量和使用次数。 2、防治芹菜斑枯病、苦瓜白粉病于发病始盛期兑水均匀喷雾。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内吸性杀菌剂,主要是通过抑制麦角缁醇的生物合成而干扰病菌的正常生长;施药后能被植株体迅速吸收。
1.本品在梨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苦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