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PD20120263
- 登记证号
- PD20120263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润达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13
- 批准日期
- 2%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高效氯氰菊酯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45-90毫升/亩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45-90毫升/亩 | 喷雾 |
本品在菜青虫、小菜蛾卵孵化盛期至幼虫低龄期喷雾防治,喷雾时要均匀周到。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阿维菌素与高效氯氰菊酯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本产品为低毒,对甘蓝菜青虫、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鱼类和蜜蜂高毒注意使用,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禁止在水塘或河流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要在作物开花期施用。 4、施药时要安全操作,注意防护,要穿防护衣和胶鞋,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和防护镜,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喝水和吃东西 。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中毒时立即送医院治疗。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作为他用。
本品对皮肤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十五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重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贮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物、种子、饲料等混放、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