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花露水WP20170010
- 登记证号
- WP20170010
- 农药名称
- 驱蚊花露水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驱蚊花露水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1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兴化市宝中宝化妆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12
- 批准日期
- 3.1 %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驱蚊酯3.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涂抹 |
驱蚊:直接涂抹于肌肤暴露部位即可避免蚊子叮咬。
本品能有效驱避蚊子,是夏令消暑避蚊用品之一。
1. 勿食用,本品含酒精,对其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2. 请勿接触眼睛及其周围皮肤。 3. 有严重皮肤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 4. 远离火源使用。 5. 用后置于阴凉处。 6. 用后洗手。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勿触及眼睛,嘴及受伤皮肤;若触及,请用清水冲洗,若刺激持续,携本品就医。若有误食,大量饮水并及时就医。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 3. 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