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草·丙草胺PD20170348
- 登记证号
- PD20170348
- 农药名称
- 噁草·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7%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12
- 批准日期
- 5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噁草酮16.5%
丙草胺4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55-75毫升/亩 | 药土法 |
1、水稻移栽前,水整地沉浆后,每亩拌干细土10-15千克均匀撒施。 2、施药时田间水深3-5厘米,不露泥,药后保水3-5天。插秧后水位若提高,应及时排水,以防止淹没秧苗心叶,影响水稻生长。 3、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剂为移栽水稻田选择性芽期除草剂,施药后,其有效成分在水面迅速扩散后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可防治稗草,千金子、鸭舌草、节节菜、矮慈菇、牛毛毡、异型莎草等稻田多种一年生禾本科、阔叶和莎草科杂草。
1、本品不可同呈碱性的除草剂混合使用。 2、用前摇匀,确保按推荐的施药时期和施用量均匀施药,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插秧时将稻苗没入稻田水中或插秧后水层过深淹没水稻心叶,都易导致药害。 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4、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5、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如药液溅到身上,立即用肥皂水清洗身体,如药液溅到眼睛,立即用清水洗15分钟;如误服本剂,发现中毒现象,可催吐、洗胃并送医院抢救,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