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丙噁PD20170336
- 登记证号
- PD20170336
- 农药名称
- 吡嘧·丙噁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4%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科立华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12
- 批准日期
- 2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炔噁草酮20%
吡嘧磺隆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20-25毫升/亩 | 甩施 |
于水稻移栽前5天稻田水整地捞平沉浆后进行施药,亩用药剂量经二次稀释后倒入喷雾器中,加水10公斤,去掉喷雾器喷头甩施,施药后2天内只灌不排,插秧时保持田内3—5厘米的水层,插秧后保持此水层10天以上,避免淹没稻苗心叶造成药害。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剂为水稻移栽田选择性芽期除草剂,施用后,其有效成分在水面迅速扩散后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可防治稻田稗草、千金子、水绵、小茨藻、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鸭舌草、节节菜、陌上菜、紫萍、四叶萍等一年生杂草。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剂散溢。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用。5.鱼、虾、蟹等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使用过程中如感觉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20分钟;如吸入立即漱口。如吞服,则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立即去医院诊治。2.本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