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茚虫威PD20170327
- 登记证号
- PD20170327
- 农药名称
- 虫螨·茚虫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12
- 批准日期
- 3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25%
茚虫威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白菜 | 甜菜夜蛾 | 14-20毫升/亩 | 喷雾 |
1、应于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连续使用间隔时间为7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大白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品由两种具有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复配而成,适于害虫的综合治理及抗性管理。本品渗透性强,对大白菜甜菜夜蛾的防效较好;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有杀卵效果,杀虫速度快,有击倒活性,且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
1.在配制和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严禁吸烟和饮食。 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4.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使用后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裸露的身体部位以及药剂污染的衣物等。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如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漱口后,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