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唑醚菌酯PD20170326
- 登记证号
- PD20170326
- 农药名称
- 吡唑醚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12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唑醚菌酯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葱 | 紫斑病 | 20-33毫升/亩 | 喷雾 |
| 大葱 | 霜霉病 | 20-33毫升/亩 | 喷雾 |
| 香蕉 | 黑星病 | 1200-2000倍 | 喷雾 |
1、本品用于防治香蕉黑星病时,应于发病初期施药,施药间隔期为7-15天,可连续使用2次。2、用于防治大葱紫斑病、霜霉病时,应于发病初期施药,间隔7天施药一次,连续施药2次;3、最多施用次数和安全间隔期:香蕉2次,42天;大葱:2次,14天。4、用清水配制药液,现配现用,不宜久置;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吡唑醚菌酯是线粒体呼吸抑制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4. 本品对水生生物和家蚕高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5.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接触本品。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有刺痛感,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药液马上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服: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热源或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