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草醚PD20170317
- 登记证号
- PD20170317
- 农药名称
- 双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12
- 批准日期
- 1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草醚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25-3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水稻3-4叶期,大部分杂草2-5叶期,均匀茎叶喷雾处理。 2、水稻直播田除草,施药前排干田水,保持土壤湿润状态,均匀喷雾,药后2天灌水,水深以不淹没稻苗心叶为准,保水。1周左右后恢复正常的田间管理。 3、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避免雾滴飘移,危害周围作物。 4、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通过根叶吸收抑制醋乳酸合成而阻碍氨基酸生物合成支链,为选择性除草剂,在水稻直播田使用,除草谱广,可防除稗草、双穗雀稗、异型莎草、日照飘拂草、碎米莎草、萤蔺、日本蔗草、扁杆蔗草、鸭舌草、陌上菜、节节菜、矮慈菇、母草等禾本科、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1、施药后如遇暴雨,及时开好平田缺,以防田间积水。 2、包装容器不可挪作他用或随便丢弃。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河流。 3、配制和运输该剂时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使用本品应带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时不能抽烟、喝水。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5、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试验器具。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中毒症状:对眼睛、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4.误服: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