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4氯PD20170307
- 登记证号
- PD20170307
- 农药名称
- 2甲4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7%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兴隆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12
- 批准日期
- 9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甲4氯9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属于苯氧乙酸类选择性除草剂,穿过角质层和细胞质膜,能迅速传导至植株各个部位,影响核酸和蛋白质的合成,当传到生长点时,使其停止生长,传到茎部,能促进颈部细胞异常分裂,丧失吸收能力。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在开启农药包装,操作人员应穿防护服、面罩、防护镜、手套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避免直接接触,要小心谨慎,不要吸入口鼻。 2.农药废包装物严禁作为它用,不能乱丢放,要妥善处理;完好无损的可由销售部门或生产厂统一回收。3..万一发生泄露,隔离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防护口罩,穿防护服。万一着火,消防人员须带防毒面具、全身防护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泡沫、干粉、砂土。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 ;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