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氟啶脲PD20170216
- 登记证号
- PD20170216
- 农药名称
- 甲维·氟啶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溧阳中南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12
- 批准日期
- 1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脲10%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25-30克/亩 | 喷雾 |
1、在小菜蛾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间隔7~10天。视虫害必要时进行第2次施药,采用喷雾法。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活性较高的杀虫剂,作用方式以胃毒和触杀作用为主,其作用机理为抑制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蜕皮,使卵的孵化、幼虫蜕皮以及蛹发育畸形,成虫羽化受阻。同时该药还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喷药时要使药液润湿全部枝叶,才能发挥药效;适宜施药时期较一般有机磷、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提早3天左右。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位。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后,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如误服要喝1~2杯水,立即洗胃,不要引吐。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并及时携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进行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