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茚虫威PD20170185
- 登记证号
- PD20170185
- 农药名称
- 虫螨·茚虫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4%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12
- 批准日期
- 2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8%
茚虫威1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8.75-11.25毫升/亩 | 喷雾 |
1、须按标签中说明使用。 2、为达到最佳防治效果,推荐在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使用。3、间隔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使用2-3次。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傍晚施药更有利于药效的充分发挥。5、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茚虫威,属噁二嗪类,通过干扰钠离子通道导致害虫中毒,随即麻痹直至僵死。虫螨腈是一种吡咯类杀虫杀螨剂,两者复配对小菜蛾等抗性害虫和大龄幼虫防效较好。本品兼有胃毒和触杀活性,施药后害虫停止取食,对作物保护效果较优越,并具有耐雨水冲刷特性。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中毒症状:过量误服,可导致腹泻发生。穿好防护服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在药液干燥前,请不要未穿防护衣进入防护区。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吞服,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该产品没有特殊的解毒药,误服的治疗应该控制中毒症状及临床状况。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