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浆WP20120024
- 登记证号
- WP20120024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浆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浆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0毫克/盒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9
- 批准日期
- 450毫克/盒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氟苯菊酯450毫克/盒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将蚊香浆外铝箔撕开,取出蚊香浆铝盒,将铝盒底部紧贴于加热器,接通电源,停止使用关闭电源,每天使用10小时,可连续30天。
采用四氟苯菊酯,配上彩虹电热蚊香浆加热器,具有长达300小时驱蚊效果。每晚使用8小时可持续37晚。使用时只需接上电源即可,方便省心。
1.使用时勿撕去蚊香浆盒面的高分子膜。2.必须与彩虹专用加热器配套使用。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4.用后洗手。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注意通风。5.使用300小时后请更换新的蚊香浆。6.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使用本品若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止重压。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