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120219
- 登记证号
- PD20120219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东风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9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为:4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行间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本品是应用于非耕地,在杂草生长周期内,用本品兑清水,均匀喷于杂草绿色叶面.对于多年生恶性杂草应使用核准剂量的高限浓度。 2、施药时应兑清水,混浊的水易影响药效。 3、大风天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本剂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2、施药后请立即清洗喷雾器,本品及废液切勿污染水源; 3、使用后的包装或容器不得扔进河流或池塘,不能重复使用或改作他用; 4、施药期间必须穿长衣长裤,戴好手套,防护眼镜及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施药时不能吃东西、抽烟、饮水等;施药后用肥皂水彻底清洗裸露部位;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
中毒症状:头晕、乏力、恶心、呕吐。 本品有刺激性。不慎吸入应将中毒者迅速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若有皮肤接触请立即用清水和肥皂水清洗;若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先饮用大量清水,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为: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