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氯菊WP20120021
- 登记证号
- WP20120021
- 农药名称
- 胺·氯菊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4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康宇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9
- 批准日期
- 0.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2%
胺菊酯0.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喷雾 |
| 卫生 | 蝇 | / | 喷雾 |
本品采用各型喷雾器直接喷在纱门、纱窗、墙面等蚊、蝇出没及栖息处。施药后尽量避免用水冲洗,以保持药效。由专业人员使用。
本品系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研制而成。用于防治蚊子、苍蝇卫生害虫,使用方便。
1、对人、畜有毒,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接触或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 2、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3、喷药后及时脱下衣服,用洗衣粉水洗涤,并用肥皂水冲洗皮肤裸露部位。 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切勿向人体、食物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眼睛、皮肤:用肥皂、清水冲洗。 误服:携此标签迅速送往医院诊治。
1、贮存于阴凉干燥处,不得与食物、饲料、种子等混放或同运。 2、置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应远离高温和火源,并加锁。 3、防止潮湿和日晒,不能贮藏于铁容器中。 4、运输时,严防雨淋,装卸时轻搬轻放,避免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