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120015
- 登记证号
- WP20120015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43%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诚志日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9
- 批准日期
- 0.43%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咪菊酯0.03%
右旋胺菊酯0.2%
右旋苯氰菊酯0.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喷雾 |
| 卫生 | 蜚蠊 | / | 喷雾 |
| 卫生 | 蝇 | / | 喷雾 |
1.关闭门窗,手持罐身,使罐身直立,喷嘴向前,手指轻按喷阀即有气雾剂喷出; 2.驱杀蚊、蝇时,在室内空间之上方及死角处按房间面积适量喷雾; 3.驱杀蟑螂时,对其出没或栖息处距离40厘米左右适量喷雾; 4.使用后打开橱柜,紧闭,人立即离开房间,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即可。
本品是以右旋胺菊酯、右旋苯氰菊酯、炔咪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使用方便。主要用于家居害虫蚊、蝇、蜚蠊(俗蟑螂)的防治。
1.本品属于压力包装,切勿毁坏或焚烧,勿倒置喷射; 2.切勿直接对人畜喷射,勿喷射食物及餐具,勿让儿童玩耍,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3.勿近火喷射,空罐勿刺穿及投入火中且不得重复灌装;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5.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 6.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8.本产品不得重压,严禁撞击;9.使用前请移走覆盖暴露在外的食物并关闭火源,切勿在同一房间使用多种气雾剂。
1.眼睛、皮肤沾有药液,请用清水清洗,如仍不适请及时就医; 2.如若误食,请立即就诊,并将杀虫气雾剂罐一起带入就诊,以便医生对症治疗。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及儿童不能触及处,且温度不得高于 50℃。 2.不得与家畜、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物等混合贮运 。3.在装卸和贮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及重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