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PD20120148
- 登记证号
- PD20120148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9
- 批准日期
- 5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250克/升
丙环唑2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2-15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开始施药防治,按每亩用制剂量兑水50-75公斤均匀透彻喷雾,施药时田间保持适当水层,视病害发生情况,可以间隔10-14天再施药一次,连续用药三次为宜。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由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用于预防、治疗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施用3次。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 本品不可与铜、汞及强碱、强酸性物质混合使用。[3]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4]喷药时,应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口罩、手套。 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5]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勿将药液或空瓶弃于水中,避免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继续排入水体。[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过敏者禁用。[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时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严重者送医诊治。 [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 [2]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 [3]如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下药。
1.密封后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2. 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3.远离家禽,食品、饲料和种子,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上锁。4.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种子等混合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