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20097
- 登记证号
- PD20120097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8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10-20克/亩(南方地区)30-40克/亩(北方地区) | 喷雾 |
1.于麦蚜发生初盛期进行施药,喷雾需均匀周到,不可漏喷。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瓜类、豆类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随风飘到上述作物上。
吡虫啉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内吸、触杀、胃毒作用,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刺吸式口腔害虫运动神经系统的传导,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
①本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不超过2次。 ②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③施药时应注意防护措施,穿防护衣,戴防护手套、口罩,施药后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皮肤。 ④本品为固体,开启时应注意药剂散逸。 ⑤施用器械在使用前、后需彻底清洗,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剩余药液应密封妥善放置,空袋应销毁。 ⑥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杀虫剂轮换使用。 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①眼睛溅药或污染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至少15分钟。 ②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救治,如进行洗胃,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对症治疗。 ③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①应存贮在通风、阴凉、干燥的环境中,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保存。 ②贮运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不得与化肥饮料等同贮同运,并远离火源及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