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丙隆·唑啉草酯PD20220003
- 登记证号
- PD20220003
- 农药名称
- 异丙隆·唑啉草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万豪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7
- 批准日期
- 45%
- 备注
- 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万豪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慧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丙隆42%
唑啉草酯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小麦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冬小麦田一年生杂草2-5叶期施药,茎叶喷雾处理。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本品是脲类和苯基吡唑啉类小麦田除草剂混剂,用于防除冬小麦田野燕麦、狗尾草、稗草、看麦娘、马唐、藜等多种一年生杂草。
1.使用期遇到“寒流”来临时,应暂停使用,否则易受“冻药害”,一般应在播后高温期或“寒潮”过后施药;在高湿年份或高湿田块用药时,应先开沟排除积水再用药,防止“湿药害”。2、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3、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佩戴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4、本品对鸟类、家蚕有毒,禁止在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1、若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若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皮肤疼痛感持续,请医生诊治,并单独清洗被污染的工作服。 3、若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