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菌灵PD92101-2
- 登记证号
- PD92101-2
- 农药名称
- 多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内蒙古冠仕达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5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泰仓农化有限公司。2023年2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冠龙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多菌灵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果树 | 病害 | 400-800倍 | 喷雾 |
| 棉花 | 苗期病害 | 药种比 1:80 | 拌种 |
| 水稻 | 稻瘟病 | 125克/亩 | 喷雾,泼浇 |
| 水稻 | 纹枯病 | 125克/亩 | 喷雾,泼浇 |
| 油菜 | 菌核病 | 187.5-250克/亩 | 喷雾 |
| 花生 | 倒秧病 | 125克/亩 | 喷雾 |
| 麦类 | 赤霉病 | 125克/亩 | 喷雾,泼浇 |
水稻稻瘟病:在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施药。 水稻纹枯病:在水稻分蘖前期和末期各施药1次。 油菜菌核病:在油菜盛花期和终花期各施药1次。 果树病害:一般在萌芽期和落花后施药。 麦类赤霉病:在麦类始花期至齐穗期开始施药。
本品属低毒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杀菌剂。作用机理为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仿锤体的形成,从而影响细胞分裂。
1]本剂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2]开启包装物和施用时戴口罩、防护罩、手套等。施药时不得进食和抽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洗净皮肤和衣服。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另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3]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和使用本品。 [4]安全间隔期:水稻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小麦:28天,每季最多使用1-2次;油菜:4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果树(苹果):28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花生2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 急救治疗:1.若药液误入眼睛或粘附皮肤,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2.如误服,立即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不能引吐。
1.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及儿童接触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轻装轻卸,防止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