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氯喹啉酸PD20120041
- 登记证号
- PD20120041
- 农药名称
- 二氯喹啉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中迅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0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氯喹啉酸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 | 40-50克/亩 | 茎叶喷雾 |
1.水稻移栽后7-20天均可施药,以稗草2-3叶期用药防效最佳。每亩兑水30公斤均匀喷雾,施药前一天将田水排干,施药后36小时复水3-5cm水层5-7天。 2.避免在水稻播种早期胚根或根系暴露在外时使用,水稻2.5叶前勿用。 3.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本品是防除稻田稗草的选择性除草剂,选择性强,能有效控制水稻生育期的稗草,一般在施药后3天稗草开始变黄枯死。
1.避免在水稻播种早期胚根或根系暴露在外时使用,水稻2.5叶前勿用。 2.因本品对多种蔬菜敏感,用稻田水浇菜,易出药害,所以应避免用稻田水浇菜。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5.后茬作物应当是水稻、玉米等耐药作物,严禁种植茄科、伞形花科、锦葵科、葫芦科、豆科、菊科、旋花科等敏感作物。 6.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