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酮PD20170156
- 登记证号
- PD20170156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镇江建苏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7
- 批准日期
- 5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0-12克/亩 | 喷雾 |
1.施药时期:于虫害发生期施用。2.喷雾时要均匀周到,尤其对害虫的危害部位。3.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4.本品防治水稻飞虱,每季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吡蚜酮属全新的非杀生性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作用,害虫接触药剂后立即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停止取食,并最终饥饿致死,而且此过程是不可逆转,因此具有优异的阻断昆虫传毒功能。
1.施药人员应避免和药剂直接接触,不要迎风喷药,以避免吸入药雾。操作本品时不饮食、不抽烟。2.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3.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均无刺激性。不慎吸入,应立即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干净。误服则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请医生对症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运输时严防曝嗮和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