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参碱PD20170117
- 登记证号
- PD20170117
- 农药名称
- 苦参碱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普兰特作物科学研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7
- 批准日期
- 0.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苦参碱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葡萄 | 灰霉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用于防治葡萄灰霉病,应于病害发病前或发病初期采用全株均匀喷雾,可连续用药2-3次,每次施药间隔期7-10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葡萄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品属生物碱类植物源农药,来源于植物苦参,经科学方法提取配制而成,对葡萄灰霉病有很好的抑制和治疗作用。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应现配现用,用清水配制,不宜与化学农药混用,如已使用化学农药,5天后再使用本品。 2、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家蚕、蜜蜂有毒,试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池塘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及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3、配药和施药时,要穿防护服、佩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等,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清洗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勿将药吸入口中或接触到皮肤上。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使用,携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饲料、种子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