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草甘膦PD20170088
- 登记证号
- PD20170088
- 农药名称
- 氧氟·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7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7.8%
乙氧氟草醚2.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50-250克/亩 | 茎叶喷雾 |
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均匀喷雾处理,有效成分用药量为900-1500克/公顷,折合制剂亩用量为150-250克/亩。
本品由草甘膦与乙氧氟草醚复配而成,具有内吸传导性强。是防除非耕 地杂草较好的灭生性除草剂。
⑴配药和施药时,不能直接接触药液,配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⑵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不可随意丢弃。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⑶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器械不得在池塘等水源中洗涤。 ⑷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贮存与使用时应尽量用塑料容器。 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至少冲洗15分钟。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 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若有误服,灌水,不可催吐,立即带标签送到医院,对症治疗。 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牲畜 和火源,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避免与 皮肤和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