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霜·锰锌PD20170081
- 登记证号
- PD20170081
- 农药名称
- 精甲霜·锰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8%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7
- 批准日期
- 6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代森锰锌64%
精甲霜灵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马铃薯 | 晚疫病 | 100-12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病害发病初期用药,兑水叶面均匀喷雾,根据作物生育阶段和种植密度,每亩用水45-75升,施药间隔期7-10天,使用2-3次。在连续阴雨或病害压力较大时,推荐使用推荐剂量的较高剂量并适当缩小使用间隔期。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马铃薯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由甲霜灵的活性异构体精甲霜灵和广谱保护性杀菌剂代森锰锌复配而成,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马铃薯晚疫病。
1、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2、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防止药液进入眼睛、口、鼻,以防刺激粘膜,施药后洗净手、脸和身体被污染部位。 3、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器具不得在河塘内洗涤,药液及其废液不得弃于池塘、沟渠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作他用。5、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 2、中毒急救:不慎溅入眼睛、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者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催吐、洗胃、导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1、本品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