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嘧磺隆PD20170172
- 登记证号
- PD20170172
- 农药名称
- 甲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8%
- 登记证持有人
- 甘肃瑞东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6
- 批准日期
- 98%
- 备注
-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瑞东农药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嘧磺隆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为一种磺酰脲类茎叶和根系吸收的广谱性林地用除草剂,药剂主要抑制植物的光合作用,植物根系和叶面都能吸收,通过木质部传导,使代谢紊乱,导致死亡。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1.接触本品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防毒口罩,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2. 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露,防尘。3.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
本药剂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 状;如不慎溅入眼内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如有误食,速送医院对症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远离食品、饲料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场所。2.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3.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4 .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