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参碱PD20170120
- 登记证号
- PD20170120
- 农药名称
- 苦参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3%
- 登记证持有人
-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6
- 批准日期
- 1.3%
- 备注
- 2024年5月21日,增加杨树美国白蛾。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苦参碱1.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杨树 | 美国白蛾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32.5-40毫升/亩 | 喷雾 |
1.于甘蓝菜青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1次,推荐用水量45—60公斤/亩。2.于杨树美国白蛾低龄幼虫发生期喷雾施药1次。3.安全间隔期:甘蓝14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4.晴天傍晚施药或阴天全天用药效果最佳,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植物源农药。害虫接触药剂,即麻痹神经中枢,继而使虫体蛋白凝固,堵死虫体气孔,使虫体窒息死亡。苦参碱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杨树美国白蛾。
1.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四肢无力、痉挛、抽搐、呼吸困难等症状。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应于干燥、密闭、通风处保存。远离热源或火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种子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