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PD20111452
- 登记证号
- PD20111452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30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
丙环唑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掌握在水稻分蘖末期至孕穗期纹枯病发病始盛期施药,每亩兑水45-65公斤喷雾。 2、施药时不要求有田水,在露水干后施药。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与丙环唑两种杀菌剂组合而成,具有保护和内吸治疗作用;药剂可被植物的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抑制病菌麦甾醇生物合成,从而破坏真菌细胞膜的生理作用,最终导致真菌死亡。对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效果。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0℃贮存。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清洗身体其他裸露部位。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携带本产品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