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吡虫啉PD20111440
- 登记证号
- PD20111440
- 农药名称
- 阿维·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29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1%
吡虫啉1.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50-6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蚜虫发生始盛期使用,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豆类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本品属内吸型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防治刺吸式害虫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适用于甘蓝蚜虫的防治。
1、避免溅及眼睛、衣物和皮肤,施药人员要穿防护服戴防护面罩及手套等,施药后彻底清洗。2、本品对鱼类有毒,要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池塘中,远离蚕室、桑田、远离蜂房,避免开花植物盛花期使用。3、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4、用药量及施药次数不要随意增加,每季作物施药次数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为:抽搐、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因该产品是阿维菌素和吡虫啉混配制剂,应先判断中毒原因,若阿维菌素对使用者中毒为主,中毒后,要以阿维菌素中毒的急救措施为主。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经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以吡虫啉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