腈菌唑PD20111439
- 登记证号
- PD20111439
- 农药名称
- 腈菌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百事东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29
- 批准日期
- 12.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腈菌唑1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白粉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烟草 | 赤星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1、烟田赤星病和白粉病发病初期或烟田出现零星病斑时施药。每季最多使用2-3次,间隔7天-10天。在烟草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瓜类对本品较敏感,使用时应避免标称到临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为表角甾醇生物合成抑制剂,其具有较强内吸性,对作物相对安全,持效期较长特点,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
1、为防止产生抗药性,请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 2、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本品对蜜蜂、鸟、鱼等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不利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应戴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禁止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一般对眼睛,皮肤有刺激。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和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并立即携带标签就医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加锁保存,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贮运时轻装轻卸,严防潮湿和日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