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PD20111430
- 登记证号
- PD20111430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沧州润德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28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三唑磷1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50-70毫升/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每代二化螟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 2. 宜选择傍晚施药,以免失效.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5.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三唑磷复配而成的一种杀虫剂,它是一种大环内酯 双糖类化合物和有机磷农药复配而成的一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 具有较强的击倒作用,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 本品对甘蔗、高梁、玉米等作物敏感,使用时注意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 上,以免产生药害。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 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吸烟、 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赤眼蜂、瓢虫、鸟类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孕妇和哺 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8.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 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 困难、口吐白沫 、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 携带标签送医院就症。经口: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 或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但勿给昏迷患者催 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 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若判断为三唑磷中毒为主,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