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PD20060216
- 登记证号
- PD20060216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吉翔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26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3.3-20克/亩 | 毒土法 |
1、每亩拌细土25-30公斤,进行全田均匀撒施。 2、水稻插秧后5-8天使用,施药时田间水层3-5厘米,施药后保持5-7天。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有效防治水稻移栽田中一年生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后转移到杂草各部,阻止生长。有效成分进入水稻体内迅速代谢为无害的惰性化学物,对水稻安全。在土壤中移动性小,温度、土质对其除草效果影响小。
1、施药时,如水不足,应缓慢补水,但不能排水、串水。 2、该药用量少,必须称量准确。 3、视田间草情,适用于阔叶杂草优势地块和稗草少的地块。 4、1.5叶前稗草抑制,可与除稗剂混用扩大杀草谱。适用南北各稻区。 5、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大于8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手及换衣. 7、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远离本药品。
1)目前无解毒剂,大量吞服时要催吐,并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2)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应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3)如果吸入中毒,要立即转移到清洁通风处。
1、运输时要避光照、避雨淋、避阳光直照、防撞击、防泄漏。如果出现泄漏,要先用锯末或沙子清扫一遍,让其干透、蒸发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用水冲洗,以免污染环境。如果着火要用沙子覆盖或用干粉灭火器,千万不可用水灭火; 2、贮存运输时尽量避免与本品接触,并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