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草醚PD20111416
- 登记证号
- PD20111416
- 农药名称
- 双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22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草醚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稗草、莎草及阔叶杂草 | 15-20毫升/亩(南方地区),20-25毫升/亩(北方地区) | 茎叶喷雾 |
1.施药时放干水,药后1-2天灌薄水,或保持湿润,保持4-5天,利于发挥药效。2.在水稻直播后15天左右,秧苗4叶期后,杂草3-5叶期时进行均匀茎叶喷雾处理。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选择性茎叶处理除草剂,属于苯甲酸类除草剂。可通过叶和根迅速吸收,并很快传导至整个植株,对水稻直播田的稗草、莎草及阔叶杂草有较好防效。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长靴,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具,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3.施药器械使用后,应用清水洗刷干净,冲洗水和残余药剂统一入置于专用容器中妥善保管。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4.本品只适用于水稻用,禁止使用在其他作物上。严禁使用过量,避免飘移污染其他作物上。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误吸误服:应立即饮用大量温开水并催吐,同时立即携此标签就医。误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同时应尽快请医生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