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嘧菌酯PD20161608
- 登记证号
- PD20161608
- 农药名称
- 苯甲·嘧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中保绿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16
- 批准日期
- 32.5%
- 备注
- 2024年3月20日,增加山药炭疽病、向日葵黑斑病、桃树褐斑穿孔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20%
苯醚甲环唑1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向日葵 | 黑斑病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 山药 | 炭疽病 | 20-60毫升/亩 | 喷雾 |
| 桃树 | 褐斑穿孔病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 西瓜 | 炭疽病 | 30-50克/亩 | 喷雾 |
1.在病害发生前或初期开始用药,使用前需充分摇匀。兑水量为30—60公斤/亩。2.根据天气条件和病情发展,间隔7—14天用药。3.本品在山药、桃树上的安全间隔期分别为10天、14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在西瓜、向日葵上的安全间隔期分别为14天、21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
本品由嘧菌酯与苯醚甲环唑科学配伍而成,可抑制病菌细胞呼吸作用,同时抑制细胞膜和细胞壁的合成,高效防治植物病害。
1.避免与乳油类农药和有机硅类助剂混用。2.部分苹果品种对本品敏感避免药剂雾滴漂移。3.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服和口罩,施药后及时洗澡更换衣服。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对过敏者,给予抗组织胺或类固醇药物治疗。2.眼睛溅药: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严重者进行人工呼吸。4.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