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草醚PD20161585
- 登记证号
- PD20161585
- 农药名称
- 双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16
- 批准日期
- 2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草醚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10-20克/亩 | 茎叶喷雾 |
1、稗草2-5叶期,每亩加水30公斤搅匀后喷雾1次。 2、施药前稻田要预先排水。喷雾后1-2天内,田间灌上3-5厘米水层(以不淹没水稻心叶为准),保水5-7天,以后正常管理。 3、施药时注意药量准确,做到均匀喷雾,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避免雾滴漂移,危害周围作物。
本品通过根叶吸收抑制醋乳酸合成而阻碍氨基酸生物合成支链,为选择性除草剂,在水稻直播田使用,除草谱广,可防除稗草、双穗雀稗、异型莎草、日照飘拂草、碎米莎草、萤蔺、日本蔗草、扁杆蔗草、鸭舌草、陌上菜、节节菜、矮慈菇、母草等禾本科、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1. 本品主要用于水稻田苗后除草,对3-6叶期稗草防效尤佳,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2.本品应在稻苗4叶期以后施药。粳稻品种对本品较为敏感,容易造成叶片发黄现象,一般7天内可恢复,不影响水稻产品,但宜谨慎使用。 3. 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 施药力求均匀,勿重施漏施。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 6. 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本剂对眼睛和皮肤粘膜有一定刺激性,如眼睛溅入应以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个别体质过敏的人员接触药剂后皮肤过敏应以肥皂水清洗,如误服此药,应以肥皂水催吐,并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诊治。
贮存和运输时应置于通风干燥阴凉处,避免长久于烈日下曝晒;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及种子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