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花露水WP20210440
- 登记证号
- WP20210440
- 农药名称
- 驱蚊花露水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驱蚊花露水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临沂市友谊日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15
- 批准日期
- 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避蚊胺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涂抹 |
夏天直接抹于裸露肌肤(避开眼部周围)。
本驱蚊花露水以避蚊胺为有效成分,有驱蚊防蚊之功效。
1.勿让儿童取玩。2.本品易燃。请勿在火源旁边使用。3.本品忌食,用后洗手。4.使用时避开眼睛及周围皮肤,勿用于皮肤破损处。5.皮肤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有严重皮肤炎症及皮肤破损者禁用。6.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洗去污染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用清水冲洗。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
1.勿与饮料、食品、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储运。2.勿将本品贮存于潮湿、日晒之处,远离火源及热源存放。3.应贮存于38℃以下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跌落和撞击。4.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