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虫酰胺PD20212910
- 登记证号
- PD20212910
- 农药名称
- 氟啶虫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兴柏康伟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15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兴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增加棉花蚜虫。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 河北兴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虫酰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6-1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8-10克/亩 | 喷雾 |
1.本品适宜在水稻稻飞虱发生初盛期施药,喷雾1次,喷雾时应注意均匀、周到,兑水量30—60公斤/亩。2.本品在棉花蚜虫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均匀喷雾使用,兑水量30—60公斤/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本品为同翅目害虫拒食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害虫摄入药剂后很快停止吸吮,最后饥饿而死,对水稻稻飞虱、棉花蚜虫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面罩,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操作,避免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滴,勿在施药现场抽烟、饮水、进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该药剂为昆虫拒食剂,施药后2—3天才能看到害虫死亡,不要重复施药。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7.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1.如吸入: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请医生诊治。2.如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至少15分钟,并携带标签请医生治疗。3.如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15-20分钟,并携带标签请医生治疗。4.如误服: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除非在医生的指导下否则勿给昏迷患者催吐,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要严防潮湿和日晒,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不可倒置。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并加锁保存。